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煤矿区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煤矿区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29

煤矿企业如何抓好区队班组安全建设

再次,就是抓安全工作要有动态的心态和思维。由于我们生产是动态,安全问题的出现也是动态的,所以不能用以不变的态度去对待安全工作,对待安全问题也要有动态的心态,采取动态的措施。坚持抓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工作不动摇。煤矿生产处于地下作业,时刻受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

改原安全质量明细化十分制考核为每班从当班总工作量中提出40%~60%作为安全质量记资进行明细化考核。两部分记资(任务、安全质量)均由跟班队长协助班组长根据当班每位职工完成任务、安全质量情况单独分配,对照明细化考核标准及当班核减安全质量记资落实责任人进行明细化考核。

区队班子平常要与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他们意见和呼声,为职工群众诚心诚意地办实事,尽心竭力地解难事,坚持不懈地做好事,取信于民,扎根于群众之中,这对区队建设提高其凝聚力和战斗力至关重要。

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2020修正)

1、第三条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煤矿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煤矿安全生产活动及其监督工作。其核心原则是坚持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实行监督管理与促进安全生产并举。

3、一旦发现,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勒令停产,没收非法所得和设备,罚款金额可达违法所得的1-5倍。情节严重者,县以上人民政府将实施关闭,且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第三十条,违章指挥或强迫工人冒险作业,以及忽视安全生产隐患,将受到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公告,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举报并组织核查。

2、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配备采煤、机电、通风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特殊工种岗位职数配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第十五条 建立乡镇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煤矿未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和“探掘分离、审核确认”的探放水工作机制而组织生产建设的,一律停产整顿等 法律依据:《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 第一条 煤矿生产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4、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联合印发通知,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 山西省规定,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由具有煤矿主体专业的矿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