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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论文)

发布时间:2024-09-04

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

1、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2、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矿产资源储量,是指经过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所获得的矿产资源蕴藏量的总称。 第三条 凡属本省负责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监督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一条 为了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因开采遭到的破坏,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银行专户存储,用于在其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对遭到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的专项备用资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6、内容如下:在国家及省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应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

1、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土资源部以节约集约为统领,把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主攻方向,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

2、“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力度不断增强,利用规模日益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一)利用规模不断扩大。

3、填补当前法律在规范对象和措施上的空白,完善节约土地、节约能源、节水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资源化、再制造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资源利用和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形成覆盖全面、科学规范、严格有效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制度。

4、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工业化过程必然需要消耗大量矿产资源。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和可持续的节约利用,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20世纪,发达国家实现工业化是以世界上15%的人口消耗了75%的资源为代价的。

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

1、提高回采率(回收率)、综合利用伴生共生组分就相当于多找了矿,提高了资源储备量,同时也减少了向环境排放废弃物的量。要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程度,在更新观念的同时,必须采用新技术、新设备。首先,在项目规划设计中应选择综合回收率高的技术方案,对矿山资源最大限度地综合回收利用。

2、合理开发利用淮安石盐、芒硝和凹凸棒石粘土资源,大力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开发系列中高档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挥徐州煤炭生产基地和转运通道的优势,科学合理利用徐州的煤、石盐、石膏和水泥用灰岩资源,保障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枯竭城市的产业升级;扶持连云港磷矿资源的开发,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3、金源矿业公司硫铁矿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拓宽了发展空间,拉长了产业链条,增加了产品种类和产量,提高了集约化水平,步入了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高、污染排放小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了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根本转变,已成为三门峡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正在申报国家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

4、采用最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最充分、合理、有效的开采与综合回收矿产资源,实现最佳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率。 (2)在现在的技术经济条件下,除主矿产外,最大可能地回收利用一切共伴生资源,实现最佳的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和利用率。

5、坚持科学配矿,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中铝公司首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选矿拜尔法生产氧化铝新工艺”,已成功应用于中州分公司二条氧化铝生产线。中州分公司正在进行氧化铝硅渣烧结法工业试验,目前已取得实质性成果,试验成功后,可有效提高氧化铝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