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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的技术合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4-08-06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3篇

1、甲方有XX公司X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m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2、l、工程名称:XX岩矿山开采爆破劳务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爆破、破碎、装车、转运的劳务 工程量: 约170万立方米 工程开采施工劳务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甲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XX县XX镇古园村四方山XX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项目的爆破、破碎、装车、现场转运施劳务工作的实施。

3、就本项目采矿范围及安全范围的矿山开采、碎石等加工,由乙方承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搞好协作配合,促进保质保量到计划生产,特签订本内部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查处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按照矿产资源勘査、开采、转让、审批登记、补偿费征收、地质资料汇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可以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分类,如违法勘査、违法开采、违法转让、违法审批等。

矿产资源行政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该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的行为。对主要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的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产资源行政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非法审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负责接收、保管地质资料的单位,不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保管职责。

盗窃、破坏采矿设施或扰乱生产秩序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买卖、出租矿产资源或倒卖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矿产品的违规行为,会没收矿产和违法所得,并可能加重处罚。对破坏性开采造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矿产资源与矿业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

1、《通用采矿法》(1872)是联邦土地管理政策的一个主要立法。 1872年通过的《通用采矿法》是美国矿业和矿产资源管理中的一部经典性法律,至今对美国(联邦土地上)的矿产资源管理仍有重要影响。

2、第十四条 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 第十五条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3、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4、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制度。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的管理制度。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行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与保护制度。

5、法律依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海域出让、转让矿业权适用本办法。

6、《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支出、矿产资源保护支出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经费补助。矿产资源勘查支出,主要用于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支出(即用作大调查公益性与商业性的衔接)及其他重要地质勘查专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