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及发展趋势
1、我国目前执行的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 我国目前执行的相关政策见表2。我国目前实行的经济手段主要是征收税费,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1)税务部门征收的资源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
2、我国资源型城市(矿业城市)基本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截至1996年我国共有建制市666座,其中资源型城市126座。矿业城市是资源型城市最主要的类型之一。 矿业城市是指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而兴起或发展起来的城市,以矿业作为支柱产业之一。
3、矿产资源型城市要坚持把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作为加快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改造提升传统矿产资源型产业、发展绿色矿业,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矿产资源型城市由单一的矿产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变。
4、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快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当前保障能源资源供给、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5、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合作模式。课题组主要借鉴了曾万平博士的研究成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6、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考引言:资源型城市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是亟待解决的历史课题,它关乎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布局。资源型城市的特性与经济地位 资源定义与分类:资源包括矿产、能源等,它们在经济中发挥核心作用。资源型城市特点:以矿产资源为主,如我国的矿业城市,数量众多且在经济体系中举足轻重。
我国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方针是什么
1、根据矿产资源法第7条的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在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以及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地矿部“三定”方案中,又进一步明确地矿部负责组织编制全国的矿产资源规划。
2、总方针是:放开、搞活、管好。其基本含义是: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和经济效益,满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3、充分利用贫矿资源,走人造富矿道路,实行贫富兼采的方针。(2)对共生矿和伴生矿实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利用的方针。(3)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已知矿产的新用途、寻找新矿产、增加新资源。
4、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对矿产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支持矿产品深加工、精加工。限制并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5、第七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第八条 国家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政策法规
劳动、安全、环保、土地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对矿产资源的开采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四)矿产资源经济政策 《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对于矿产资源的开采,《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国家允许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法维护矿区和勘查工作区的生产、工作秩序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激励机制和产业政策。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如下:执行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确保法律和政策在全县范围内的贯彻执行。规划与管理: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计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以及地质环境等专项规划。
国家对矿山开发的政策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积极推进以煤炭资源为试点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同时,加大对国有重点矿山企业的财政政策扶持力度。
当前,我国矿产勘查开发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自有权益资金有限,在矿业风险资本市场尚未建立和健全之前,需要国家财政加大对矿产地质勘查的投入,以及危机矿山找矿和支持境外矿产勘查开发的专项补贴。 健全矿业开发差别化的税费政策,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税收政策是促进节约资源、科学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
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工作十分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多次部署了全国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多年来,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要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利用为中心,不断提高单位矿产资源的国民经济产出率,降低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矿产资源消耗水平。 (3)建立有效的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体系,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发展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开发利用综合决策机制和统一管理机制。
摘要 本文对我国中小型有色金属矿山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不适之处,建议重新制定划分标准;对我国中小型有色矿山特点、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有色中小型矿山的地位不可忽视,政府应该采取扶持政策;根据国外发展矿业的经验及采取的政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经省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可能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2) 国家对从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施贷款扶持、税收减免、折旧基金留用等优惠政策。(3) 国家鼓励企业采取节能降耗措施,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二章规定了煤炭生产开发的规划与煤矿建设的相关内容。第十四条明确了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需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制定并实施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
2、《煤炭法》的制定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都应当遵守本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3、规定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是为了我国煤炭行业发展规范化、法制化,完善我国煤炭法律法规体系,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4、【答案】: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5、有些国家以单行法律的形式对煤炭业作出专门规定,如1986年韩国《煤炭产业法》对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煤炭及煤炭加工制品的供需调整、煤炭产业的支援和指导监督合作作了规定。
6、规定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煤炭行业的专门法律,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矿产资源开发政策
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的技术水平,研究开发矿产品深加工技术、贫矿和难选冶矿利用技术及节能降耗技术,支持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深部采矿与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开发利用等问题的科技攻关。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 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是我国矿业的重要政策矿产综合利用的含义及重要作用矿产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开发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开发和利用,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燃料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渣、废液、废气及生产过程中的水、气进行综合利用。
加强能源、黄金、铜等重要矿产开发利用的投资倾斜。(2)鼓励地方政府投资开发矿产资源。(3)鼓励投资者到中西部地区勘查开发矿产资源。(4)鼓励发展各类所有制形式的矿山企业。(5)深化价格体制改革,放开矿产品价格。
总方针是:放开、搞活、管好。其基本含义是: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和经济效益,满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我国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的弊端 上述各种政策对于遏制自然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1)政出多门,缺少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