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统筹协调全国地质找矿工...
面对这种形势,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了地质找矿新机制,并把它用在“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实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统筹协调各类资金,打造市场导向多元投资制度平台,主要利用市场力量,促进地质找矿的大突破。
近十多年来,国务院领导出于对地质工作的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专栏7-2),要求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切实加强地质工作,推进地质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地质工作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树立科学的大地质观,才能使我国地质工作渗透到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我国地质工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扩大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
自然资源局对越界采矿的要求
1、在行政执法中,关于对越界“采矿”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窄。与矿石回采直接相关的生产活动,例如巷道开拓、采面掘进、穿孔爆破、综合采掘、矿石回收运输等生产活动,应当认定为采矿行为。只要上述生产行为超越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矿区范围,就可认定为越界采矿。
2、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如果发现有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采矿,首先会要求其退回矿区范围内进行开采,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及非法所得将被没收,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处以罚款。若拒不整改,导致矿产资源破坏,将面临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风险。
3、其次,对于非法开采出的矿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必须予以没收;另外,相关部门有权对违规行为给予罚款的相应惩罚。如果涉事者在接收到上述要求后仍拒绝返回本矿区范围内进行开采,且由此导致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话,那么他们的采矿许可证将被吊销,并且依照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开采范围通常指的是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上所划定的具体区域,这个区域由采矿许可证上的坐标和开釆标高共同界定,包括了平面开釆的范围和开采的深度。一旦超出这个划定的区域进行开釆,即被视为越界开釆,会受到自然资源部门的严格监管和相应的法律处罚。
5、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如下:无许可证的;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所以,超量开采构成非法采矿罪。
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矿业发展战略的政策选择
1、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和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我国只能积极跟进,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大环境中实现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经济全球化促进矿业的全球化,由于矿产资源在地域上分布不均衡,只有国际化才能实现矿产资源最佳配置。同时,因为矿产资源是生产的主要要素来源,所以矿业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矿业生产要素将流向质优价廉的矿产地。
3、矿产资源形势分析是指在相关统计资料和大量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时或未来一定时期内矿产资源供需形势的客观分析和科学预测,并提出矿产资源利用与配置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4、尽管因矿业不景气对勘查工作带来了影响,但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主流的当代,各国因都要发展经济而不得不继续开展相应规模的矿产勘查工作,加上全球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性,每个国家都有自己资源的优势和劣势。所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的情况下,发展世界矿业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也不能忽视矿产勘查工作。
5、制定整体战略,积极推进我国区域和双边自贸区建设。近期各国加快推进自贸区战略和区域一体化新趋势,将对我国产生显著的贸易和投资转移效应,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存在被边缘化的可能。
6、矿业全球化使得矿业生产与矿产品贸易的集中度大幅度提高。矿业全球化的发展,使矿业公司之间的竞争加剧。一方面,矿业生产要素将流向质优价廉的矿产地;而在另一方面,优质资源最大限度地向经济技术等实力最雄厚的跨国矿业公司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