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以下同)、分管负责人(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以下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区(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本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
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生产矿山企业的探矿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承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的资质等级,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确定。
负责所属矿山企业的矿产储量管理,严格执行矿产储量核减的审批规定; 总结和交流本部门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经验。
该暂行办法规定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拟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状况,提出调查意见;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生在本行政区的违法勘查、开采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安全监管至关重要,探矿权人需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地质勘查工作。探矿权实行备案制度,申请时需提交详细资料并接受核查,同时探矿权转让需经过严格审批和预审,不得分割转让或未经许可进行相关活动。
为了保障地质勘查业务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对地质勘查资质的管理实施了严格的制度,在资质取得、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例如,地质勘查资质具备一定的有效期,需要在有效期内进行年审或者升级延续;同时,地质勘查单位在从事勘查业务时,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防范和控制自然灾害等。
石油工程钻井施工管理措施?
对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措施不到位。现场危险源是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环境在不断改变着,我们在动态管理中有时忽视了安全隐患的事前控制,好多安全管理者只是事后管理,造成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 项目安全员配置不够,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严格进行交接,学会操作不留隐患。(4)把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及时教会所有正副司钻,大班人员及队干部。(5)进行全队人员的全面培训,练兵,熟练掌握“七”动作。(6)钻开油气层前的三个交底(地质、工程、泥浆)一定要提前,特别注意地层有无提前现象,不能打遭遇战。
随着石油工业的不断发展,钻井深度不断增加,油气井的建设速度也随之加快,促使钻井方法、技术和工艺得到很大改进。从已钻成的千百万口油气井的资科中可以看到变化过程:顿钻逐渐被旋转钻代替,井身结构从复杂到简单,井眼直径日趋缩小等等。 钻井工艺发展概况和趋势石油钻井是油田勘探和开发的重要手段。
因此,在钻井工程施工中,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施工流程和方法,加强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推动了钻井工程效率的提高。在钻井工程中,提高钻井效率的方法和对策主要包括钻井技术的应用、做好钻井施工中的预防工作、做好安全和质量管理。
提升油田地面建设工作施工质量的方法之一是要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的奖惩措施,加强对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日常出现重大失误的人员进行严厉惩罚,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提出对策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人员给与奖励。
钻井过程中,针对钻井工艺技术措施中影响储层损害因素,可以采取降低压差,实现近平衡压力钻井,减少钻井液浸泡时间,优选环空返速,防止井喷井漏等措施来减少对储层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