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
1、一般情况需提供: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一般情况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切实做好 《规划》的实施工作。《规划》是加强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吉林省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依法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指导性文件,要认真组织落实 《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3、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是一个承担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任务的机构,其在地质勘查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机构性质与任务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地质勘查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评价、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