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
1、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是指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行使对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国家作为全民利益的代理人,是政治意义上的主权国家,无需亲自去行使实际意义上的对矿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各项权利。它可以通过国家机构、法人、自然人等真正意义上的行政主体、民事主体的法律活动来实现。
2、建议坚持和重申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理,前述两点建议以国务院授权方式在矿产资源法配套法规中予以明确为宜。
3、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务院。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4、【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管理的职能源自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1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体制转换时期财政资金从事矿产勘查的运行机制
1、②它利用财政资金,通过企业运作,增加了规避风险机制;而矿产勘查的前期工作,由于风险大,如果不能有效规避,必须造成效果不佳。③它使财政资金真正起到了拉动社会资金进入风险勘查领域的作用,弥补了市场调节的缺陷。
2、《纲要》提出,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活力、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地质工作体制,逐步实现部分地质工作成果商品化、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以及地质工作或地质队伍社会化,为提高地质工作经济、社会效益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3、建立地质勘查基金,用于在地质工作体制、机制转换时期国家承担投资风险的重要矿产资源前期勘查工作,既有重要的找矿意义,又有深远的机制意义。从深化改革的角度讲,更重要的是机制意义。其主要作用在于注重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
政企(事)分开问题
1、政企(事)分开是《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工作需要政企(事)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这个原则口头上大家都赞成。
2、“政社分开”就是政府从社会组织中退出,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政社分开表面上只涉及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但在广义上,政社分开自然也包括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
3、政企分开,就是政府管理职能与企业行为分开,因为政府是管公共服务的,是人民的政府,而企业是自营利性的,二者不分,政府不能成为大家的政府,只能是企业的政府,那样不利于国家稳定,社会发展。政事分开,就是政府与事业组织如学校、卫生、新闻出版等分开。
4、政企不分政事一是指人事制度完全分开,不能把企业雇员当成公务员看待,也不能再套用公务员的薪水标准,否 则不利于企业效率,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行政复议,并制定全省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他们负责编制和实施省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2、办公室:负责协调厅机关日常事务,包括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督办查办、目标管理、文电处理等,确保公文质量和信息督查的有效执行。 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立法和制定综合性政策,负责起草土地、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并处理行政复议事宜。
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其职能信息来源于百度地图的数据,官方建议以官方数据为准。该厅致力于优化政府服务,将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的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委托给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直属的相关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执行。这些单位负责进行地质和矿产的深入调查,以及相关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趋势预测分析。
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首先,中心负责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这是其战略层面的重要工作。它参与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以确保信息化工作的有序进行。
5、四)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全省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6、在河南省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省国土资源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它对省辖市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实行了业务指导,这意味着厅级对于这些城市的土地和资源管理具有指导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