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矿业公司的矿产勘查运作
大型矿业公司用自有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在税前支付。全资勘探子公司或勘探部的勘查风险由母公司承担。大型矿业公司的矿产勘查运作方式,和我国地勘单位的矿产勘查运作方式有一些可比性,即战略规划—年度安排—项目设计—项目预算—审查立项—项目实施—成果上交。
由公司发起人自筹资金,注册一家勘查公司运作。由于矿产勘查公司在风险勘查阶段没有现金回流,出于税收上的考虑,往往选择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国) 等免税地点注册。
在90年代中期以前,大型矿业公司主导了矿产勘查,但随着市场变化,大型公司逐渐减少了勘查投入,转而通过并购初级勘查公司或与之结成战略联盟来获取有前景的矿权。例如,巴厘克金矿公司并购普拉瑟尔多姆公司,力拓收购艾芬豪矿业权益,都是此类策略的体现。
在市场经济国家,找矿的和采矿的,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分开为两个企业,但是利益机制是相互依存的;采矿的企业对自己所需要的矿产资源,要么自己出钱找,要么用钱买;找矿的企业,对自己的找矿成果,要么自己采,要么变现。
合资合作勘查(Joint Venture)是初级勘查公司和大型矿业公司经常采用的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运作方式,也可以是初级勘查公司之间的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运作方式,实质上也是矿产勘查的筹资方式之一。 合资合作勘查的特点 (1)合资合作勘查从Joint Venture的英文字面上理解,就是共担风险的意思。
探矿期间所出矿石国家如何规定
1、法律分析: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时,发现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的,可以申请开采,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2、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探矿采出的矿石销售的条件是:有采矿权证,有探矿权证在洞探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必须采出少量矿石进行销售时须向属地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和备案;有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矿产品销售;特殊矿产品,有国家下达的销售年度计划指标。
4、行政处罚 根据矿产资源法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可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予以警告,可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 “以探代采”程度如果构成非法采矿罪,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探矿权和采矿权哪个好
1、总结来说,探矿权和采矿权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都具有重要价值,无法简单地比较哪个更好。它们相互依存,共同推动矿产资源开发进程。
2、探矿权和采矿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主要区别如下:权利内容不同、权利履行得到的结果不同、取得方式不同。权利内容不同:探矿权是勘察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采掘矿物资源以及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力。
3、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在于其主要职责和权限不同。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权利。探矿权人即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而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采矿权人即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4、拥有探矿权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进行采矿活动。探矿权与采矿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探矿权是指依法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矿产勘查作业的权利。主要关注的是对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和科学研究,以确定矿藏的存在、规模、质量等。
5、■建议在矿法修改中确立以下术语:矿业权分两级:探矿权、采矿权;矿产资源资产,不分级。李裕伟 对于同一个矿产地,说起采矿权,人们总觉得它的价值要高于探矿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法律的层面,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有区别的;但在经济的层面,探矿权与采矿权并不一定有区别。
6、有探矿权的并不能采矿的。根据法律规定,拥有探矿权可以优先获得采矿权,但需拥有探矿权优先申办采矿权的条件:(一)探矿权人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并且符合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取得采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关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法律。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中国实施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经过多次修正以适应时代需求。最初版本于1986年3月19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编号为八届第74号主席令,由江泽民主席签署发布。这一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和保护,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和开采需遵循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需申请勘查许可证,采矿则需申请采矿许可证,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作为基本管理单位。
什么是探矿权?
1、探矿权是指有权依法在特定的矿区内进行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权利。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探矿权的定义:探矿权是矿产资源勘查的专用术语。
2、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3、探矿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就特定地域的某种或者某几种矿藏进行勘探的权利。《民法通则》第81条第2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