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方针是什么
第二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是对矿区的开发建设布局进行统筹安排的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为行业开发规划和地区开发规划。矿产资源行业开发规划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分配给本部门的矿产资源编制实施。
《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了国家鼓励与限制开采、禁止开采的矿种和矿区。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7条的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在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以及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地矿部“三定”方案中,又进一步明确地矿部负责组织编制全国的矿产资源规划。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是立法的基本原则。 (2)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3)不同经济类型的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 (4)加强矿业权管理和保护的原则。
为实现以上目标,必须采取以下方针: 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广开供应渠道 通过国内矿产资源勘查,准确、及时、全面、可靠地提供可供开发的优质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油气督察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土资源部油气管理机关委托,承担油气监督管理任务,加强油气矿产勘查开采生产过程中的实地监督管理,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油气矿产勘查开采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是指作为地矿行政监督主体的国家地矿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权,对矿业权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义务,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命令和决定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
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必须合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特殊矿产的合理勘查,依法合理开采矿产资源,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以及综合开采、利用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实施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制度;“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监督年度检查制度;矿产督察制度等。这四项基本制度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
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 (一) 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
1、主要是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发现、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现象。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的执法巡查任务。收集、反映对国土资源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完成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另外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是需要经常外出进行土地矿山巡查的。
2、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 (一) 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3、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4、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和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地方可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执法季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5、关于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建议 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建立使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配置,企业主体,政府调控”的新机制。 明确“矿业”产业定位,实行勘查开发统一管理 一是明确矿业产业定位。